1、【交通】:重庆-喀什-重庆经济舱,含当地接送,当地旅游空调车,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2、【住宿】:入住 7 晚酒店双人间住宿,不提供自然单间、不含单房差;
参考酒店:美创美豪酒店/美创美居酒店/格林东方酒店/前海国际酒店/莱宁饭店/菲兰特酒店/天元国际酒店/土曼河酒店/福聚酒店/远方客栈/艺龙安悦酒店/君莱酒店(商务)/欧罗巴 1 号/石头城/迎宾馆/辉煌/世界屋脊/前海/瑞城/冰川花园/莱宁饭店/兰特国际酒店/格林东方酒店/祥和万家酒店/青皮树酒店/远方仁聚酒店/君莱酒店/银瑞林国际酒店/云中/辉煌商务/凯途思齐酒店/石头城宾馆/财政宾馆/友谊大酒店/喀什格雅。
3、【用餐】:全程含 7 早餐 6 正餐,酒店赠送早餐,不用不退费,正餐餐标 30 元/正/人,正餐 8 菜 1 汤(特色餐除
外),如用餐人数不足 10 人/桌,菜量视人数酌减,不用餐者餐费不退。
4、【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首道门票景点:喀拉库勒湖,金草滩,石头城,达瓦昆沙漠,莎车叶尔羌汗国王陵,西极,此报价已为旅行社团队的折扣价,故行程景点门票对所有证件(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老年证、残疾证等证件)均不在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其优惠价格不予退还,烦请谅解。
5、【导服】:当地中文持证导游服务,成团人数不足 12 人时,由司机服务(仅安排门票、住宿、用餐等基本服务,不提供景区讲解)。
6、【儿童】:儿童 2 岁~12 周岁以下含机票、旅游巴士车位、正餐、导服(其余费用一律自理)。因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如需要早餐请自行在酒店购买。
7、【证件】:请客人带好报名时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未成年人带户口原件,70 岁以上需附带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 3 个月内的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75 岁以上需附带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 3 个月内的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还需老年旅游者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由成年家属陪同。
预定须知:
1、交通: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2、住宿:按 2 人入住 1 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团队用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4、游览: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5、差价说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6、出团通知: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 1 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7、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8、失信人员:对于失信人员参团旅游,我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坚决拒绝。但对于其故意隐瞒,我社没有甄别的义务和能力。报名后,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我社会按该游客临时退团处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旺季期间,由于交通资源有限,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可能会造成该游客长期滞留旅游目的地,而无法返回出发地。在此期间,我社不会提供任何相关服务或协助,一切费用由该游客自理。
9、其它:按有关规定:当地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每正座,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车费不予退还。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行程时间延长或缩短,费用增加及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行程减少,旅行社退还行程未产生的费用。确认出团前,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和价格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处理投诉时以游客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依据,出发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住宿及火车站验票所需)、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及游览行程;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以便旅行社与您取得联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飞机、火车晚点)造成的参观景点时间压缩,旅行社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敬请谅解。
温馨提醒:
1、请将当地旅游车的颜色、车型、车号以及导游的名字、电话、酒店名称等记录在记事本上,以被急需时联系需要,当娱乐消闲场所,请客人注意安全,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搭讪,贵重财务请寄存在宾馆前台,不可放在房间里面,另外在晚上离团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并提前通知导游,留下联系电话。务必在晚上 12:00 以前回到酒店休息,以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2、随身物品:请务必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儿童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本;药物(抗过敏药;止泻药;感冒药;止痛药;邦迪;消毒棉球等);随身听;现金(多带些,除住宿一般都用现金);信用卡;身份证;手机;充电器;纸;笔;擦汗巾。
3、行程中所列景区区间路程、浏览时间、火车票开车时间、飞机起飞时间等仅供参考,以票面、当时查询、实际发生为准;旅行社和导游可根据当时情况调整旅游行程,但保证行程所列景点项目不变;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景点去不成。恕我社只负责退还门票的差额,不承担由此这造成的其它损失。
4、请您保持好平常心态,有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接待条件相对有限,勿与大城镇相比较,个别酒店因酒店工作人员疏忽,安排的个别房间或许会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会尽力协调酒店方进行更换房间,请客人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协助服从酒店安排;因客人拒绝调换房间产生投诉意见的,我社概不理会。
5、赠送的餐、车、门票等费用如因客人原因未产生的一概不退,行程中已含的景点各种优待证均已无优惠,自费景点的优惠政策以售票处当时公布的为准。
6、外出旅游,保护环境不容忽视,大小各异的塑料袋不仅可以充作垃圾袋,还会给旅途增添不少方便。另外,手电筒、小刀、火柴、望远镜(观景也可观星)、足够的电池、防蚊油,这些小物品可能会帮你的大忙。
7、当地风俗:丝绸之路沿线多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新疆、甘肃、青海、宁夏省区多为穆世林聚居区,宗教色彩浓厚,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游览期间,请配合导游工作,服从安排,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游客安全告知书及健康状况声明
本告知书和健康状况声明是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旅游安全,向游客做出的行程计划的安全说明及有关提醒和警示,所涉及的内容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请认真阅读并签名表示同意。
安全告知书
一、对于证件和私人物品的安全须知
1、证件和私人物品的保管:
旅游行程当中可能涉及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签证、交通工具票证、保险单、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户口本、现金、支票、邀请函、银行卡、手表、提包、首饰、衣服、手机、手提电脑、眼镜等任何证件和私人物品,均由游客随身携带、自行保管并在需要使用时主动向导游领队表明并出示。
(1) 、 导游领队和其他旅游服务人员均不能代替游客承担保管责任,更不能代表本公司与游客订立任何形式的保管协议。
(2) 、上述证件和私人物品遗失导致可能产生的费用将由游客自行承担。
2、 复印件的保留:上款提及的证件需保留复印件随身携带并与证件原件分开保留以备急用。
3、 证件检查:
(1) 、当遇到检查证件时,应告知导游或领队处理,不轻易应允。
(2) 、导游或领队不在现场,要礼貌地请检察人员出示工作证件,防止上当受骗。 4、证件的遗失:
(1) 、证件遗失或被偷窃,游客应立即报告导游或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
(2) 、出境游客应向旅游目的地相关机关申请补发签证,向我国使领馆等机构申请补办旅行证件。
二、游客对于餐食的安全须知
1、行程中安排的餐饮服务:由于个人的身体状况、宗教信仰、适应能力,以及口味需求的不同,请提前将个人习惯告知导游领队,如行程当中安排的餐食不能满足您的需要或者引起您的不适,请立即拒绝接受相关服务,并告知本公司、旅游主管部门或食品卫生管理部门,您的权益才会得到可靠保障。
2、游客自行购买的餐饮服务:主动检查提供服务者的服务和卫生资质,拒绝食用不了解的食物,拒绝食用生冷食物,拒绝食用变质食物并注意自己身体的适应能力,以免引起身体不适。
三、游客对于酒店住宿的安全须知
物品的保管:进出房间要随手关门关窗,物品交由酒店专门部门保管,放置于房间内的物品发生遗失会得不到任何赔偿。
物品的使用:
1、主动阅读酒店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守则,对于不会使用的设施设备应主动向酒店服务人员询问,防止操作不当造成意外事故。
2、任何损坏酒店物品的行为会被要求按照酒店规定进行赔偿。
3、危险区域提示:包括但不仅限于酒店的卫生间、游泳池、健身房、餐厅、酒吧、天台、水池、通道等区域均是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区域,请在包括但不仅限于地面湿滑、恶劣天气、身体状况不适、穿着不当等的情况下不前往上述危险区域。如确需单独在上述区域停留,应有同行游客或者导游领队陪伴或在附近守护。使用开水的时候务必注意安全,避免烫伤。使用卫生间时地面容易打滑,一定要先把防滑垫放好后使用,以防滑倒受伤。
4、酒店的消费:酒店的房间、餐厅、娱乐场所等区域均有可能发生团费之外的消费行为,请主动向酒店服务人员了解消费细节并自行进行结算。
5、每次退房前,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物品。房间内配备的浴巾、毛巾、手巾、烟
旅游补充协议
尊敬的游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竭诚服务,请您在选择产品时,认真、仔细确认相关行程标准、产品名称。为保证操作的严谨性、准确性,为了您的旅途愉快以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且不给您带来不必要麻烦及损失,同时为了保证您在中国丝绸之路上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我们将您所参加游览行程涉及到的景区景点内的自费、购物、自理项目等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告知。
一、购物: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旅游行程单》安排的甲方自由活动时间内,乙方安排甲方前往如下玉石交易中心:
涉及行程 |
玉石交易中心名称 |
停留时间 |
说明 |
喀什 |
喀什民间博物馆,喀什百玉翔,喀什艺博园 |
约 120 分钟 |
三选二 |
喀什 |
新疆特产--棉花文化馆/驼绒文化馆 |
约 90 分钟 |
二选一 |
1. 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
2. 此行程中涉及的购物店以及购物店相关商品,请客人谨慎购买,客人在购物店购买商品时,请根据个人需要及喜好理性消费;售出商品请客人自行保管好发票及购物小票,作为今后退换货品的唯一凭证,我社将依据相关法律配合客人换货品,游客在上述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货;
3. 非在本协议内商场商店内购买的商品,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敬请谅解。二、自费项目
自费项目 |
时间安排 |
项目名称 |
地点 |
参考价格 |
项目时长 |
项目详情 |
备注 |
第三天 |
盘龙古道小车费 |
盘龙古道 |
150 元/人 |
约 4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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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游产品关于车辆和保险告知:
1. 旅游行程中车辆为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2. 我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
3. 在行程为自由活动的期间,旅行社不提供车辆;
四:附则: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旅游者对此安排无任何异议。
五:声明:本人为年满 18 周岁公民,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对以上内容组团社已详细说明),本人自愿在自由活动期间,跟随导游前往上述自费旅游景点以及购物店,对于所有上述自费旅游项目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均已了解,其余详尽事宜,已在上述说明中阐述,本人完全明白,对此毫无异议。(请出行的每位游客均签字)
谢谢您阅读并签署本产品旅游补充协议、告知书,您的完美旅程即将开始,祝您旅途愉快!已在上述说明中阐述,本人完全明白,对此毫无异议。(请出行的每位游客均签字)
旅游者本人(盖章或者签字):组团社旅行社(盖章)
预定须知:
1、交通: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2、住宿:按 2 人入住 1 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团队用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4、游览: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5、差价说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6、出团通知: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 1 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