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1. 关于签证面试与护照销签:
1) 使馆有权对客人抽查面试(送签与销签),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欧洲申根国使馆会要求游
客前往签证中心采集指纹,请您提前做好安排并按时抵达。
2) 因面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客人自理;如被抽查面试,客人必须去领馆配合工作,否则整团客
人将被拒签或者护照不能及时从领馆取出,如因客人不配合领馆工作而产生的损失,由该客
人承担!
3)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
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按照使馆规定。
4) 本公司一律收取担保函,根据客人材料决定是否收取担保金。
5) 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6) 凡在旅行社办理签证的客人回国抵达港口时需将护照交回使馆销签,届时领队会向您收取,
旅行社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同时,护照销签的时间取决于各使馆的工作进度,视淡旺季不同
销签时间也不同,通常在 10 个工作日左右。
7) 请注意使馆在销签时会检查您的护照回国入境章,如果没有或者不清楚将会导致被使馆要求
前往面试,费用自理。请您在回国过关后注意检查自己的护照入境章,如有缺失或不清楚及
时发现要求重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关于行李:
1) 每人可携带 1 件寄舱行李(最多不超过 23 公斤/件), 加上 1 件随身携带的行李(最多不超过 8
公斤)。备注:在机场和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 将计算在您随身携带的行李容限内
2) 所有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须以不超过 100 毫升的容器分别盛载,整齐地放入容量不
超过 1 公升并可再封口的透明胶袋内(15.24 公分*22.86 公分)或(20 公分*17.5 公分)。所有
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免税品必须附购买单据。
**关于最新行李信息,以出发前 48 小时航空公司公布为准**
3. 需带物品:
1) 敬请旅客将所需物品平均放置在两箱行李箱内, 以防其中一件行李遗失或延迟。
2) 建议旅客穿着保暖的衣服:披巾/羊毛衫–船上温度平均约 20C;西装及晚礼服–参加船长晚
宴需要穿着正式西装;礼服(男士西服领带、皮鞋,女士裙子,皮鞋均可)。
3) 牙膏, 牙刷及拖鞋 – 船上不提供,请自行准备。
4) 水杯、舒适步行鞋 – 用于岸上观光。
5) 雨伞 / 防风外套 – 用于雨天。
6) 请带上少许的感冒用药、肠胃药、创口贴等,以备旅途所需。
7) 所经海域有时风浪较大,可能会出现晕船等不适,建议您携带防止晕车晕船的药品。
8) 吸烟只限于甲板及指定的吸烟区,因安全原因,请勿在房间内吸烟。
4. 关于保险:
1) 出行前请确保您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旅行社建议您在出行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自行选择和购买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或旅行境外救援保险。
a) 旅游意外伤害险或救援险承保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况,请您购买前咨询相关保险公司:您自身带有
的慢性疾病;参加保险公司认定的高风险项目如跳伞、滑雪、潜水等;妊娠、流产等保险公司规定的
责任免除项目。